不可溶解不可焚燒 |
發(fā)布時間:2013/10/15 8:56:07 查看次數(shù):3032 |
“作為城市垃圾中最難處理的成分之一,廢玻璃既無法焚燒,也無法在填埋中降解,部分含有鋅、銅等重金屬的廢玻璃,一旦隨意丟棄還可能會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。” 據(jù)不完全統(tǒng)計,光是以白云區(qū)為例,每年能產生生活性廢玻璃約7萬~9萬噸,如果全部進行填埋,需要14萬~18萬立方米的空間!皬V州全市每年產生的廢玻璃估計約在60萬~80萬噸左右,如果放任不回收或者全部進行填埋,那需要的土地相當于一個中等人口鎮(zhèn)的規(guī)模!痹撠撠熑苏f。 為了更好地做好低值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,白云區(qū)供銷合作聯(lián)社組建了一間廢玻璃回收處理中心。該中心占地6000平方米,現(xiàn)年處理玻璃量5萬噸,力爭在2014年年處理量達8萬噸。 廢玻璃運到回收處理中心之后,要經過數(shù)道加工工序:首先是工人將廢玻璃按原態(tài)、顏色進行初步分類,例如高白片、普白片、綠瓶料、雜品等。隨后,用機器對分類后的玻璃進行破碎、清洗。最后,工人還要進行一道精細分揀工序,將金屬蓋、塑料蓋等雜質徹底分離出去。這些經過簡單加工后的碎玻璃產品,最終將提供給玻璃瓶制造企業(yè)作為熔制玻璃制品的原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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